廉政公署揭发一名公务员长期滥用政府资源,涉案人为澳门基金会一名郑姓高级公务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嫌犯无权利用公车作私人事务,却假称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实际上进行私人事务,同时又要求负责接载的司机隐瞒其从事私人事务的行车记录资料,其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及公务上之侵占使用罪。
廉署调查发现,按照法律及文件显示,该名郑姓高级公务员未获分配司机及个人专用车辆,但最少自2012年1月起,除周六日外,几乎每天均使用澳门基金会内特定的公务车辆进行私人事务,并由多名司机轮流接载。
调查亦发现,嫌犯除多次使用公务车辆到医院求诊外,亦曾于办公时间内要求司机接载其到美容院美容。而上述之行程,大多没有按规定如实记录在行车记录资料内。
调查期间,有人承认受上级指示,只需于行车记录表上写上「回家」、「回基金会」等字眼则可,其余私人事务的行程均省略不提,故意隐瞒真实行车资料;而嫌犯亦承认经常使用公务车辆到医院求诊。廉署将继续调查是否有其他公务员涉嫌包庇或作出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