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电信管理局早前向社会公布自2012年7月9日起本地的流动电话用户只能使用3G服务,但允许外地电话用户在本澳继续使用2G服务,其后廉政公署(下称为「公署」)收到不少投诉,指此举对身为消费者的澳门市民不公,因为被迫转换手机,同时在不平等的情况下澳门本地居民无选择权。
经调查及分析后,「公署」于2012年5月11日向行政长官呈交报告书 ── 《关于自2012年7月9日起澳门本地流动电话用户只能使用3G的投诉处理报告(节录)及建议措施》,指出问题所在,同时建议政府重新审视自2012年7月9日起停止向本地居民提供2G服务的安排。行政长官同意报告内容,并立即指示主管部门认真研究。
经充分考虑「公署」报告的内容,为确保电讯服务营运商自2012年7月9日起继续全面提供2G服务的合法性,同时保证电讯服务的正常性及稳定性,亦为了保障本地电讯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行政长官批准三间电讯营运商延长提供2G服务的时间至本年12月31日止。
考虑到报告内容涉及特区政府的电讯政策,政府需时对「公署」的报告进行相关研究,目前政府亦已因应报告内容作出明确的决定,「公署」现按照《廉政公署组织法》第4条第13项之规定,公开报告内容,俾众知悉。
有关报告已上载至廉政公署网页www.ccac.org.mo (最新消息 / 调查报告及劝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