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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金10月20日开始发放

社会工作局
2011-10-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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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之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于2011年内满65岁的长者,均可向该社会工作局提出敬老金申请。倘市民已成为受益人,不需重新提出申请,但于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受益人,必须每年递交生存证明。

敬老金发放金额每年为澳门币5,000元,申请表格可于社工局网页下载或亲临索取,手续费用全免。截至目前为止,符合领取敬老金的长者达46,841人,将发放之总金额为澳门币234,205,000元。本年度敬老金发放时间安排如下:

(* 请参阅附件!)

市民欲了解有关敬老金资料,可致电热线2836 6166,或向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亦可浏览www.ias.gov.mo查询个人之敬老金发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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