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别银行822名客户的孖展外汇交易合约于今年3月17日遭强制平仓之投诉,本局按现行投诉处理政策及程序(http://www.amcm.gov.mo/pledge/cPledge.htm)展开了一系列的跟进,并先后五次与投诉人举行了集体会议,听取诉求及通报处理进度。
本局现已完成初步调查,并正就个案进行详细的逐一审查。现将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有关银行是按照孖展外汇交易合约之有关条款平仓。投诉人与银行开立孖展外汇交易账户及进行有关交易时,已签署接受有关孖展外汇交易之条款,当中包括银行可进行强制平仓的规定。
二、银行就斩仓而向客户发出的通知书上所标示的斩仓时间与实际平仓时间不符,本局已要求银行作出改善措施,而银行亦自3月24日至5月26日分别向客户作出书面解释。
三、现时投诉主要涉及银行执行孖展外汇交易合约中有关强制平仓条款以及银行服务时间安排而产生的争议,而此等争议属于合约纠纷,已超出本局之监管权限。
截至5月30日,本局就此事件共接获投诉201宗, 涉及外汇交易合约1,119张。本局正加紧对投诉个案的逐一审查,并会将最终结果书面通知每一投诉人 。
本局再次提醒,外汇市场波动频繁,风险较大,投资外汇以及进行孖展外汇买卖切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