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为经营手信业食品零售范畴的「诚信店」制定行业守则,该会要求「诚信店」恪守有关的行业守则,以保证「诚信店」营商诚信、服务优质的形象。
根据第4/95/M号法律,消委会有协助及鼓励经济及专业代表团体编制管制其会员活动的法例的职责,基于此,消委会始自2002年向「诚信店」发出一般守则要求「诚信店」遵守,其后更因应不同行业的实际运作及社会发展,先后为珠宝、手机、衣履皮革多个零售行业,以及地产中介及美容服务等共十一个行业的「诚信店」制定行业守则,有关的守则并成为消委会评审「诚信店」是否获续发年度优质标志的重要指标之一,消委会相信透过「诚信店」切实执行各项守则,无论对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及促进本澳旅游城市的发展,都有其积极与正面的作用。
手信业,尤其食品零售业是本澳一个传统与重要的零售行业,随着本澳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有关行业也有相应发展,2010年,旅客人均消费为澳门币七百七十多元,手信/食品就占了当中的24%,而目前消委会的经营手信业务的「诚信店」已增加至五十多间,当中又以经营肉干、饼食等的零售业务为多,为了进一步提升手信业食品零售范畴的产品与服务质素,消委会为该行业制定了「手信业(食品零售)行业守则」,主要内容是要求「诚信店」必需保证其使用的秤量设备或工具之准确度;确保出售的食品的卫生情况等,消委会表示,「手信业(食品零售)行业守则」已得到澳门饼食手信业商会支持,并承诺会推动其会员执行有关的守则。
消委会呼吁相关行业的「诚信店」恪守「手信业(食品零售)行业守则」,藉此提升本澳手信业食品零售范畴的整体形象,该会亦会就「诚信店」执行有该行业守则的情况,作为评核「诚信店」表现的重要指标。
消委会稍后会将「手信业(食品零售)行业守则」印成单张予以推广,让消费者及各地旅客对本澳食品手信业,尤其消委会「诚信店」的营商之道与服务水平有更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