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2)日下午一时许,海关在内港巡逻时发现渔船“珠湾3706”在内港5B2号码头附近海面倾倒油污,随即作出检控。港务局接报后马上派出船只“内港号”和“清洁三号”,带备油污处理设备赶赴现场清理,防止油污扩散。油污的范围约有50平方米,经投放化油剂后,现场的油污已被清理。
为防止海事管辖范围的污染,港务局会联同海关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联合巡查行动,对于船只在海面倾倒油污或垃圾等污染物,港务局和海关会依法作出检控,最高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20万元。港务局呼吁海事业界切勿以身试法,市民或船只如发现污染海洋的行为,应马上向海关或港务局举报,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