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跨部门于本周二(22日)采取联合行动,清迁邻近九澳高顶马路(石矿场东南侧)一幅被占的政府土地。今天,当工人和公务人员正如常工作时,被一批手持木棍和铁笔的人士(25日)驱离现场,并出言恐吓威胁人身安全和出言侮辱,对此等粗暴行为,政府表示强烈讉责,并指非理性行为无助解决事件。
用木棍铁笔驱工作人员
政府今年持续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本周二对位于九澳的面积约七万二平方米(约九个足球场)的一幅被非法占用之土地采取收地行动。今天早上,工人和公务人员如常执行清迁和围网工作,突然有一批为数约三十人、手持木棍和铁笔的人士强行闯入已被收回的土地范围内,喝止正执行工作的人员立即停工,并驱离现场,以阻止政府继续进行清迁和围网工作。
更令人发指的是,该批人士对现场执行职务的公务人员除恐吓,令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外,还出言侮辱、诽谤和谩骂以及投掷鸡蛋等物件,对此等粗暴和不理性的行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并对事件高度关注。
政府收地行动絶不退缩
特区政府重申,根据基本法第7条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按回归前在澳门生效的法例,沙纸契并非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此,回归后,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不会承认沙纸契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因为特区境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终审法院在2006年作出的裁判亦清楚指明,在特区成立前未获依法确认为私有的特区土地,在特区成立后均属国家所有;特区成立后,不能通过司法裁判确认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或利用权为私有,无论有关诉讼是在特区成立之前还是之后提起的。
任何诉讼不影响收地行动
凡未经政府合法批给、非法霸地占地,破坏山体、阻碍政府护林工作,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不但会作出严厉打击,还会以强硬手段阻遏此类违规违法行为。
政府会继续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如占用人对政府的决定有任何异议,可循司法途径提出诉讼,在未获法院的司法裁决前,任何诉讼都不影响特区政府对非法占地的清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