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黄志雄表示,当局一直坚守特区政府输入外地雇员政策只为补充本地人力资源不足的原则,以公平、公正及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谨地执行审批外地雇员申请的工作。
黄志雄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基于现阶段本澳经济环境、劳动市场的就业情况及建筑行业人力资源供需情况已有所变化,因此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大前提下,特区政府在去年10月初提出的三项调控输入外地雇员的措施,当中已对建筑业外地雇员的输入作出适度的调节。
黄志雄又指出,本澳并没有任何「自由额」外地雇员。至于区锦新在质询中提及的建筑公司与外地雇员的劳资纠纷,根据劳工事务局调查显示,有关工人确实分别受聘于三间公司,而且该等公司确存在短付工资的情况。最后经劳工事务局的调解,工人已收回工资差额 。人力资源办公室在收到劳工事务局的通知后即时对该三间公司展开程序,其中一间原有10个名额在去年续期时已全部被取消,其余两间则按《行政程序法典》的规定进行了书面听证程序后,各被削减半数名额,即合共10个。
另外,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该局提供的就业选配服务目的,是帮助求职人士融入社会及提升就业率。为了改善就业服务的成效,该局会定期检讨求职及招聘的登记流程、简化行政手续、积极推动自助就业选配,以及全力发展自动化选配系统,为求职者和招聘者提供高效的就业资讯平台。另外,就业辅导也是该局的重点工作,在2008年1月至10月期间,该局在资料库中搜寻一批长期登记求职到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求职者资料,在得到他们同意下,为103人提供了针对性的协助。
孙家雄强调,该局与人力资源办公室的联络机制运作良好,虽然两部门在职能上有所区别,但作为负责任特区政府的一份子,所执行的工作都必须是依据法律和政府的施政方向,从各方面保障以及促进本澳居民的就业及劳动权益。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620/III/2008、671/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