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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活動期由明日開始 管委會提醒須遵守法律規定

澳門特區政府
2014-08-1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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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將於8月31日舉行。

行政長官選舉的競選活動期由2014年8月16日零時開始,至2014年8月29日午夜12時結束。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提醒,由競選活動開始至選舉日翌日禁止公佈民意測驗或調查的結果,即由2014年8月16日零時開始,至2014年9月1日午夜12時,禁止以任何方式公佈有關候選人的民意測驗或調查的結果,尤其不得利用互聯網和流動通訊網絡任何程式發佈,違者將依《行政長官選舉法》第152條追究責任。

同時,不得擾亂競選宣傳的集會或聚會,或毀損競選宣傳品,違者將分別依《行政長官選舉法》第123條及第124條第1款追究刑事責任。

亦不得以非法手段直接或間接影響選委會委員的投票意向,違者將依《行政長官選舉法》第133條至第136條追究刑事責任。

管委會於本月12日發出的第4號指引詳述了以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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