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二十八)日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
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批給期限為18年,生效期由2002年4月1 日至2020年3月31日。
-承批公司須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繳納法律規定的博彩特別稅,稅款是以十二分之一按月支付的方式繳納。(根據博彩法規定,稅款是按照經營博彩毛收入計算,稅率為35%。)
-須向批給實體繳納一項相當於博彩經營毛收入1.6%的撥款,該項撥款將交予一個由政府指定的、 以促進、發展或研究文化、社會、經濟、教育、科學、學術及慈善活動為宗旨的公共基金會運用。
-須向批給實體繳納相當於博彩經營毛收入1.4%的撥款,以發展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
-須在批給期間每年向澳門特別行政區繳納一項溢價金,作為獲批給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的回報。溢價金的金額由兩部份組成,第一部份為固定部份 ─ 3千萬澳門元,可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平均物價指數作出調整。第二部份為可變動部份 ─ 按照博彩桌及電動或機動博彩機(如“角子機”)的數目計算。
-可變動部份的溢價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 特定博彩廳的每一張博彩桌須繳納30萬澳門元;
─ 非專供特定博彩或博彩者使用的每一張博彩桌須繳納15萬澳門元;
─ 每一台電動或機動博彩機須繳納1千澳門元。
-承批公司獲許可在下列11個地點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葡京娛樂場、回力球娛樂場、東方娛樂場、金域娛樂場、鑽石娛樂場、海島娛樂場、勵駿會、遊艇會娛樂場、新世紀娛樂場、金碧娛樂場及澳門皇宮娛樂場。有關規定將於訂立本批給合同5年後由政府修訂。
-承批公司的投資計劃預算總額為47億3千7百48萬澳門元,如所作的開支總額低於上述金額時,承批公司必須將剩餘的款項,用於指定的並經政府接受的與承批公司業務有關的項目,又或政府指定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上。
-承批公司的投資計劃主要包括興建漁人碼頭、重整內港及擴建葡京酒店等三個重點項目。其中漁人碼頭及內港重整將於2003年12月完成,葡京酒店擴建將於2004年12月落成使用。執行投資計劃時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指定區域進行河道疏濬工程。
-將葡京娛樂場包括用於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的所有設備及用具暫時性轉予承批公司,撥作經營所批給業務之用,為期一年。承批公司需為此向特區政府給予回報,有關回報的計算方式是:在合同生效一年內,若特區政府與承批公司能夠就售價達成協議,這一撥用的回報為售賣價的十八分之一,但若在2002年12月31日雙方仍然未能達成協議,屆時將會由政府在諮詢承批公司意見後訂定一個合理的回報金額。
合同簽署儀式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分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及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何鴻燊代表雙方簽署,出席儀式的還有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及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官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