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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警方會公正處理記者報稱被毆事件

新聞局
2002-02-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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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十七)日表示,澳門治安當局就有報導指昨日中午有電視台攝影師和記者聲稱被警員毆傷及攝錄機被毀一事深表關注。他指出,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有關指控並非事實。警方已立案處理有關事件,並將會依法、無私地作進一步深入調查。

保安司下午召開記者招待會對有關事件作出澄清,並播放當日的錄像片段,詳細解釋事件的經過。記者會由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主持,出席的警方官員還包括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李小平及保安司司長顧問沈頌年。

張國華在會上指出,有關事件發生後,治安警察局已隨即作出澄清,並詳細向公眾交代事件的經過。他重申,維持社會治安穩定、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市民行使合法權利,是警方執法人員肩負的重大責任。警員在執行任務時,亦一直顧及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正常採訪工作,從而確保市民的知情權及新聞自由。

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表示,警方十分尊重記者的採訪權利及工作,但任何人士進入另一地區均須辦理入境手續,經過正常的途徑,出示身份証明及旅遊文件才能入境。但今次事件中的記者沒有按照正常途徑辦理出入境手續便跨過圍欄,警方因此上前將之制止。

白英偉強調,本澳警方在事件中並沒有使用暴力,僅向有關記者不斷作出勸喻,但有關記者並不合作,導致發生今次事件。

他強調,警方會繼續跟進是次事件,作出更深入的調查,若事件涉及刑事責任,將會移交檢察院處理。他又相信是次個別事件不會影響警方與傳媒的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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