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黄金及铂金商品化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随着社会和行业技术的发展,实施逾二十年的第1/2003号法律《黄金商品化法律》未能符合消费者对金饰货品种类和品质的需求。为落实澳门特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提升金饰行业竞争力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区政府经听取业界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意见,以及参考邻近地区立法经验后,制定《黄金及铂金商品化制度》法案。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法案新增铂金、包金及镀金货品的定义,并将“足金”的纯度标准提升至不低于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足铂金”的纯度标准订为不低于千分之九百九十。规定黄金及铂金货品须标注纯度,各类金饰货品的标注亦须按规定作标示。
此外,经营场所须张贴黄金及铂金货品纯度标准的告示,并于出售货品时发出载有法定资讯的发票或收据。此外,法案建议调升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