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局呼籲,責任人須盡快為升降設備作年度檢驗,並預留時間跟進倘需維修整改的方面,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確保設備安全運行不間斷。
檢驗實體及技術員名單可網上查閱
根據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定,升降設備責任人(即管理公司、業主會或場所經營者等)需聘請保養實體對升降設備作日常維護保養,以及由檢驗實體每年至少對設備檢驗一次,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土地工務局提醒,法例生效後升降設備倘未進行首次年檢,應盡早安排檢驗,以便預留足夠時間跟進可能需要維修整改的地方。現時已登記升降設備10,500多台,註冊技術員151名、保養實體41間、檢驗實體10間,工務局並正跟進多間檢驗實體的申請。公眾可透過局方“升降設備資訊網”查詢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名單。
升降設備年檢進入高峰期
現時升降設備年檢工作進入高峰期,土地工務局已於還未完成檢驗的樓宇張貼通告,提醒責任人盡快與檢驗實體安排檢驗工作,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並持續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管理公司、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頓促責任人檢驗設備。同時,經排查發現少部分升降設備的電氣安全裝置存有缺漏,必須要立即維修整改,才能獲發出檢驗合格聲明書。另一方面,倘未能完成法律要求三年內(即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的必要改善措施,則不影響年度檢驗結果及仍可獲發檢驗合格聲明書,但往後的定期檢驗改為每八個月一次,直至完成所有必要改善為止。
土地工務局並已設立升降設備資料電子查照渠道,市民可於升降設備資訊網局以 “檢驗合格聲明書編號”、掃描張貼於升降設備內“檢驗合格聲明書”上的二維碼,以及“升降設備地理資訊系統”查閱升降設備相關資訊。更多詳情,請查閱升降設備資訊網或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8590 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