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2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於今年五月一日起生效,除整合及更新舊有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亦擴大規範種類及範圍,進一步保障本澳食品安全。市政署將持續進行常規食品抽檢及日常食安巡查,一旦發現檢測結果不符食安標準,或生產經營違反《食品安全法》,將依法跟進處理。
正確使用添加劑 保障食品安全
在食品工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常普遍,正確使用可提高食品的安全和品質,但若長期食用過量含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添加劑的食品,則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因此,有必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並進行具體監管。
新生效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除整合及更新舊有針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的三項食品安全標準,亦新增規範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保色劑等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同時,擴大規範種類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更好地指導及規範業界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業界須清晰產品成份及妥善保留單據
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有責任瞭解所出售食品的成份及來源,確保其符合法規要求,亦應遵從良好生產規範要求,盡量減低添加劑的使用量。此外,亦應完善內部食安管理制度,妥善保留包括食品添加劑在內的所有食材單據,以便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追查貨源。
為助食品業界依法生產經營,市政署已建立“食品添加劑的食安標準數據庫”,並推出《食品添加劑食品分類系統指引》,讓業界可透過數據庫及指引,查找特定食品添加劑是否可用於該食品,以及其最大使用範圍。同時,亦於食安資訊網 www.foodsafety.gov.mo 設立專頁,提供有關法規內容、常見問題,以及數據庫、系統分類指引之登入接口,歡迎各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