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即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已於11月5日起生效,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遵循控煙及控酒並行的方針,對各類受法律規管的場所進行巡查。截至今(10)日下午4時,共巡查場所3,028間,並在法律生效首日發現1宗(已公佈)涉嫌違反《控酒法》個案,涉事餐廳涉嫌向2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人員已開立卷宗跟進;與此同時,共接獲67個與控酒相關的舉報及查詢電話,包括63個查詢個案、2個投訴個案及2 個意見提供。綜觀法律生效至今多日來的整體巡查情況,商戶能清晰及理解《控酒法》的內容並能配合執行,使法律生效實施的過程順利。
衛生局再次提醒居民應遵守《控酒法》規定,包括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滿18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如對購買者或被提供酒精飲料人士的年齡有懷疑,在銷售或提供前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若未能確認對方的年齡或對其年齡有懷疑,則推定其為未成年人,應拒絕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予對方。
衛生局呼籲業界遵守法規,各類酒精飲料廣告包括互聯網瀏覽畫面宣傳的酒精飲料廣告,須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過量飲酒危害健康”及“禁止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警語。而控酒資訊網已開通,該網頁載有相關法例、圖文包、業界指引及酒精危害單張等,詳情請參閱:http://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或掃描附圖的二維碼查閱。若發現不法事實或對《控酒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任何舉報均獲保密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