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持續開展《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普法工作,於日常巡查期間,加強向相關業界說明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要求,以及法律所規範的四類動物場所設立的准入及監管制度,以便業界在2024年4月1日法律生效前作好過渡安排。
為了讓本澳從事動物診療、商業業務場所負責人及動保團體對《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有更多瞭解,市政署除恆常巡查外,亦聯同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展開行動,走訪相關業界講解並派發宣傳品等,讓業界掌握法律對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四類動物場所的規範要求,以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物種之動物進口、繁殖和轉移的現行法律規範,打擊非法進口動物買賣。
市政署在今年第二季先後向市政諮詢委員會、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診療及商業業界、動保團體及依法成立的獸醫專業委員會,解說新法內容及過渡安排,並就補充性法規收集意見。有關補充性行政法規包括: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獸醫藥物清單、各類場所設置的技術要件,以及發牌機制等,將於年內陸續出台。市政署將有序開展相關行政法規的宣導及普法工作,以便業界全面掌握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
此外,市政署亦透過“毛孩預備班”Facebook領養專頁推出針對《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每月“隨堂小測”有獎問題遊戲,深入淺出推廣新法律資訊,歡迎市民踴躍參加,贏取超市購物券。有關法律詳情,歡迎瀏覽“澳門動物衛生監督網” https://www.iam.gov.mo/canil 首頁《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