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及第11/2023號行政法規《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將同時於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新法實施,已投入運作的升降設備須由保養公司協助於今日(2023年4月1日)起一年內進行登記,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的註冊工作亦於今日起同步啟動。
按照《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定,現已投入運作的升降設備自今日起,可由現時實際提供升降設備保養服務的保養公司協助,在法律正式實施前一年內向土地工務局進行登記,工務局會為每一部完成登記的升降設備發給編號。
除了為升降設備登記之外,法律生效實施後,升降設備責任人還必須聘請保養實體負責作日常保養,以及聘請檢驗實體進行每年一次的定期檢驗,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確保升降設備符合規範及運作良好。為此,土地工務局今日同步啟動保養實體、檢驗實體及升降設備技術員的註冊及臨時註冊工作,有意從事升降設備保養或檢驗業務的實體及專業人士,可向土地工務局提出申請,明年法律正式生效實施後可正式註冊。
另外,為確保法律有效實施,第11/2023號行政法規《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施行細則》清晰訂定了升降設備的登記、保養和檢驗的程序,以及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註冊的程序,同時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升降設備技術員、保養實體和檢驗實體的首次註冊、註冊續期和臨時註冊,以及特別檢驗等有關費用的收費表。
配合法律的實施及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土地工務局已開通“升降設備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zh_HANT/sites/ascensores),除了相關法律資訊及宣傳材料外,亦設有升降設備電子化登記,現時實際提供保養服務的實體,透過網站填寫及上傳資料,為升降設備進行登記申請,不受辦公時間的限制。有關功能於今日開通,升降設備技術員線上申請註冊功能亦同步開通。
為了讓相關持份者了解法律生效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土地工務局日前舉辦了三場面向社團、升降設備業界及專業團體的講解會,介紹法律內容及相關註冊和登記工作安排,並即場回答相關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