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7日,海事及水務局人員在常規巡查時發現,有漁船和數艘舢舨正於機場跑道以東海事禁區及錨地一帶落網捕魚,海事局人員即時阻止有關行為,並清理了漁網和漁標。
海事局人員在進行海域的常規巡查時發現,有漁船正在澳門國際機場跑道以東的海事禁區、外錨地和九澳錨地一帶落網捕魚,附近也有數艘舢舨正進行捕魚作業,海事局人員即時阻止有關行為,並要求有關船隻收回漁網。其後海事局人員在附近海域清理及沒收了20支阻礙通航的漁網和漁標。
由於漁網和漁具容易纏繞船隻的推進器,甚至會使船隻失控並造成意外,海事局提醒根據澳門的海事法規,禁止在航道、禁區、錨地及其周邊水域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元的罰款。如果因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