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日前(29日)舉行了第十七次全體會議,會議由醫務委員會羅奕龍主席主持,是次會議主要介紹及討論《醫療廣告規範指引》初稿,及探討未納入十五類註冊醫療人員的登記模式收集各委員意見。
羅奕龍主席發言表示,為讓業界對醫療廣告的定義、分類及相關界限有更清晰的理解,並因應資訊科技的急速發展,各大網絡平台均有不同形式的廣告宣傳,故制定了相關的規範指引。此外,因應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已生效,十五類醫療人員均有明確法律規定的監管機制,而對於未納入上述法律所規管的人員,是否需設立機制對該類人員進行登記及作出規範,以促進有關行業的良性發展,故借鑒鄰近地區對有關人員的規管模式,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向各委員集思廣益,藉以探討相關政策方向。
會上,梁佩珊秘書長簡報了《醫療廣告規範指引》初稿及探討未納入十五類註冊醫療人員的登記模式。與會者分別發表意見,就醫療廣告規範方面,委員較關注如何規管本澳醫療人員或機構透過外地的媒體宣傳醫療廣告、外地的醫療廣告在本澳宣傳,以及美容院涉及醫美廣告的問題。此外,建議由政府作主導,建立醫療人員名錄,簡介有關醫療人員的主要服務範圍及資歷,以供市民查詢,方便市民尋求適切的醫療服務;而對未納入十五類註冊醫療人員,則關注哪些專業將納入登記,以及如何訂定有關準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