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名男子涉嫌不遵守防疫措施,更襲擊超市職員,有關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顯示,本月10日晚上,兩名涉案男子在進入超市時,對超市職員要求其正確配戴口罩及出示健康碼表示不滿,隨後,雙方發生口角爭執;期間,兩名嫌犯曾使用一把金屬椅子多次擊打被害人並將被害人打倒在地,相關行為引致被害人包括頭部的身體多處受傷,並需送院留醫。爭執期間,兩名嫌犯亦涉嫌推倒現場的貨物,令相關超市貨物受損。
經初步偵查,有充足跡象顯示兩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40條結合第137條規定及處罰的“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第262條規定及處罰的“禁用武器罪”,以及第206條規定及處罰的“毀損罪”,相關罪名一旦成立,可分別被判處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徒刑或科罰金。如數罪併罰,最終可判處至各罪所定刑罰的總和。
兩名嫌犯襲擊他人的殘暴行為令人髮指,經對兩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及惡劣情節,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將依法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
現時,本澳正處防疫的重要時期,為人為己,市民大眾應嚴格遵守政府衛生部門的防疫措施和相關指引,切勿做出破壞防疫工作的任何行為,對於破壞法紀及違反防疫措施引致的刑事違法行為,檢察院定必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