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四川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14條的規定要求,自2021年7月29日早上6時起,所有在7月25日或之後曾到四川省成都巿青羊區光華街道或高新區石羊街道並離開當地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後14天為止,並由即日起須在澳門健康碼上作出申報;已入境者則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以相隔1、2、3、5天的間隔接受多次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
1.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2.江蘇省:
3.遼寧省: 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4.四川省:
5.湖南省: 張家界市 (7月17日或之後) ;
6.珠海市: 和7月25日珠海市診斷感染者有共同軌跡者。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