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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身份證明局領取第二期消費補貼的安排

身份證明局
2020-12-0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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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已於2020年7月推出,最後領取期限為12月14日。於消費補貼領取期限內申領、續期或更換身份證且不持有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市民,為確保於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獲發居民身份證以領取第二期電子消費卡,最遲須於2020年12月7日遞交所需文件及完成辦理手續,並須繳交倘有的加快辦證費用。

如需由他人代領,代領方式請參照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g_info.jsp)。

此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即使已持有電子消費卡,其仍須於領取期限內辦理身份證續期申請並取得新身份證後,方可於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到經濟局的指定地點加值其電子消費卡。

如有疑問,請致電身份證明局(電話:28370777或28370888),或電郵至info@dsi.gov.m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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