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食用鹽及臘味衛生狀況 全部合格報告詳載《澳門消費》
消費者委員會
2020-10-07 17:59
  • 第325期《澳門消費》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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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安全及健康,消費者委員會與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持續抽查食品的衛生狀況,最新公佈的食用鹽及臘味食品抽查結果,全部樣本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相關行政法規的食安標準。

食用鹽樣本均通過安全標準

抽查15批次預先包裝食用鹽樣本,依據澳門特區《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最高限量》行政法規標準進行食安分析,總砷、總汞(水銀)、鎘及鉛的含量全部合格,所有樣本亦檢不到在一定條件下會轉化為亞硝基化合物等致癌物質的亞硝酸鹽。

臘味食品鈉含量偏高要適可而止

消費者在秋冬時節或會多選購臘味食品,在消委會與市政署食品安全廳公佈的臘味食品衛生情況檢測報告中,提醒消費者臘味屬含鈉量偏高食品,不宜經常及過量食用。

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成人每日應攝取少於2,000毫克的鈉,在是次抽查的20批次包括臘腸及臘肉等樣本中,大部份樣本每100克份量的鈉含量接近至超過2,000毫克,其中12個樣本,消費者進食100克份量已超過世衛組織建議全日攝鈉量的上限。

糾正標籤鈉含量不符實測值個案

抽查發現有個別樣本鈉含量的實測值高於標籤標示含量,相關零售商接獲消委會通知已從速將食品下架及對標籤作出更正。

全部臘味食品樣本未檢出禁用色素、金屬污染物及亞硝酸鹽,多個衛生項目均符合澳門特區相關行政法規的食安標準。

以上兩份食品的衛生情況檢測報告及選用的食安建議載於第325期《澳門消費》。

消委會與權限部門透過抽查食品衛生狀況以偵測市場的食安風險,維護消費者安全及健康,將持續進行相關抽查工作,公佈檢測報告供消費者參考。

內地置業要先識五證

新出版的一期《澳門消費》介紹內地規管預售樓花,開發商必須具備及出示以下“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澳門居民如計劃在內地置業,建議須認識這“五證”,保障自身置業權益。

第325期《澳門消費》繼續刊登“走訪‘誠信店’系列”及消委會近期工作。

消費者可登入消委會網頁( www.consumer.gov.mo )及微信(WeChat)帳號瀏覽新一期的《澳門消費》,亦可親臨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消委會辦事處、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1樓M區,以及於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文化局屬下各公共圖書館、八角亭圖書館及澳門文化廣場等地點免費索取《澳門消費》。

消委會查詢電話: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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