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有超過3萬台車輛尚未繳納俗稱“行車稅”的《2020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交通事務局提醒2020年度行車稅徵收期至下周二(3月31日)結束,倘未繳納行車稅的車主須依時為車輛(包括營業車)繳納稅款,以免逾期繳納被徵收額外的利息及罰款;同時繳稅前須先繳清車輛之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相關手續。
電子繳費後可用自助機印稅圈
配合防疫工作,避免人群聚集輪候,車主可於下周二(3月31日)下午6時前登入交通事務局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或手機應用程式“交通資訊站”App辦理繳費手續,然後到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車主亦可於本澳14個自助服務機的設點,使用“澳門錢包(MPay)”手機電子支付服務直接繳費(交易金額上限為1,000元)及即時列印稅圈(詳情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http://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
另外,車主可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市政署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8間銀行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納行車稅(詳情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notice_detail.aspx?a_id=67E98933D331EE687A027D7BFC744900)。車主取得稅圈後,須按法律要求將稅圈張貼在車輛顯眼處,否則一旦被查獲可被罰款。車主如計劃棄用車輛,則須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應妥善處理車輛實物,以免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