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交通事務局即日起繼續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詳見下表)。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
另外,交通事務局自安裝12a的輔助標誌,截至7月28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982宗,鎖車732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規則,並會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
日期 |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
7月29日(周一)至7月30(周二) |
文第士巷 |
8月1日(周四)至8月10日(周六) |
美上校圍 |
8月7日(周三)至8月13日(周二) |
黑沙環中街、勞動節街、順風巷 |
8月14日(周三)至8月20日(周二) |
馬交石巷、夜呣斜巷、咩路馬揸度街 |
8月21日(周三)至8月27日(周二) |
千年利街、連勝街、新勝街、羅沙達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