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日出版的第24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第94/2019號行政命令,訂定2019年8月25日為行政長官選舉日。
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由4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