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臨殘津受益人10月起自動改領殘疾金

社會保障基金
2018-07-16 16:57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為更好向殘疾人士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特區政府透過訂立法律將“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確立為長遠措施。第6/2018號法律今日(16)刊登於政府公報,10月1日起廢止現行《社會保障制度》中有關殘疾金“須在取得受益人資格後才出現殘疾”的申領要件,使殘疾金能普遍地適用於所有殘疾人士。

自2018年10月1日起,“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將被取消,收取社會工作局“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的受益人將自動轉為收取社會保障制度殘疾金,相關受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社會保障基金稍後會以信函方式通知相關受益人有關發放事宜,並於10月中旬向其發放2018年10月至12月的殘疾金,金額與原“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相同。

而在“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轉移之前,即2018年9月30日或以前,社會工作局對有關津貼的發放及申領程序不變,不會影響受益人的權益。

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3 2850向社會保障基金或致電2836 6166向社會工作局查詢。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