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市民切勿非法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
市政署
2017-01-24 17:22
  • 民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代表到社區內宣傳

  • 宣傳活動得到社團支持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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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期間,為提醒市民必須在爆竹燃放區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民政總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代表日前在祐漢區一帶進行宣傳工作,呼籲居民春節期間應加強家居防盜措施,並注意防火,切勿在家居或戶外燃放爆竹,以免釀成意外。

民政總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於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派出代表,到祐漢區一帶進行“農曆新年期間須在爆竹燃放區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之宣傳工作,當天各代表前往區內的住宅大廈及商舖進行宣傳,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並於住宅大廈及商舖當眼處張貼宣傳海報,呼籲居民農曆新年期間注意防火,除燃放區以外,切勿在家居或戶外燃放爆竹,否則可被罰款七百至五千元。

此外,是次宣傳活動更得到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及民眾建澳聯盟等本澳社團的支持及協助,於轄下屬會、中心及會員大廈張貼宣傳海報。而民政總署在春節期間將持續透過報章廣告,以及民署對外服務點屏幕、電視台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等途徑,加強相關訊息之宣傳力度,提高各界的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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