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無線電通訊科技的急速發展,有關產品的種類亦日新月異,而為了讓市民能夠更方便地使用多元化的無線電通訊設備,透過2015年12月28日第5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刊登的第46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豁免了更多種類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的政府許可。
新批示豁免了日漸普及的汽車雷達的政府許可。另外,原有的“全球定位系統(GPS)接收器”修訂為“衛星無線電導航及定位系統接收器”,並擴展了准許頻帶,從而豁免不同的衛星無線電導航及定位系統接收器的政府許可。是次增加和修改了的設備類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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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請參閱2015年12月28日第5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刊登的第46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或查閱電信管理局網頁http://www.dsr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