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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款藥物

衛生局
2015-04-1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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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食品藥物主管機構於2105年4月18日的公告,該機構對台灣藥廠所使用的碳酸鎂及碳酸鈣原料進行了第二次清查,結果發現有19間藥廠共23項產品不符規定,主要是藥物中的碳酸鎂或碳酸鈣使用了食品級原料,由於該原料並不是藥用級別,因此該主管機構指令生產商回收相關藥物。

衛生局表示,在上述受影響藥物中,由藥物生產商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胃藥 “育胃源錠 (E-WEGEN Tablet)” 曾獲批准進口澳門,因此要求澳門藥房及有關的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回收上述藥物。市民如在澳門藥房購買了上述藥物,可向藥房的藥劑師查詢,以獲安排處理。

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熱線66833329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983523向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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