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城市規劃委員會已經運作一段時間,考慮到實務上的工作配合和落實“精兵簡政”的施政理念,需適時調整該委員會的運作方式,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修改第3/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撤銷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秘書處,改為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向委員會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的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人員,藉合同附註的方式轉入土地工務運輸局,其職務的法律狀況維持不變。
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