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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交通違例罰款便利措施

治安警察局
2014-01-0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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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2014年本澳「車輛牌照稅」之繳納期間由2014年1月2日起至3月31日止。為便利擬及時清繳交通違例罰款以繳納車輛牌照稅之人士,本局交通廳將於上述期間的政府辦公時間內,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和中華廣場加設繳付罰款櫃台;此外,在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政府辦公時間內,交通廳亦於交通事務局加設相關櫃台,接受市民繳付罰款。

  本局呼籲廣大市民應盡早繳納2014年的車輛牌照稅,而避免於最後期限繳納從而造成擁擠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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