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社會關注北區兩個計劃發展的私人樓宇項目最新審批情況,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資料顯示:當中,佔地面積較大的項目已完成土地批給程序,其土地批給合同已刊登政府公報;然而,由於項目申請人首次向局方遞交建築計劃草案(俗稱「草則」)後,對原刊於政府公報的方案曾先後三次作出修改,期間又多次因應局方要求遞交補充資料,致使最新的圖則至今仍在審理;現時局方審理該項目的草則已到最後階段,相信短期內可核准有關草則。至於另一個佔地面積較小的項目,局方已對其建築計劃草案發出技術性可行意見,相關的土地批給合同的修改程序亦已接近尾聲,現正安排於政府公報內刊登。
政府呼籲有意購買「樓花」的消費者審慎評估,注意相關風險。為進一步保障「樓花」買賣雙方的合理權益,促進本澳房地產市場健康及可持續發展,政府現正制訂《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法案,有關法律草案目前已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而在法案出台前,土地工務運輸局、法務局、財政局和消費者委員會於2011年6月已推出《規範「樓花」買賣指引》,就樓花買賣合同制訂多項基本條款,要求發展商在擬訂「樓花」買賣合同時遵守。
同時,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於同月開通「在建樓宇(樓花)資訊網」,市民登入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www.dssopt.gov.mo)後即可點選連結資訊網,登入資訊網後,點選「查詢樓花工程及銷售資料」,便可查閱樓花項目的工程及銷售狀況,當中包括工程地點、審批進度、土地情況、土地總面積;樓宇高度、層數、座數;各用途的實用面積、共有面積、建築面積、實用比率(自2011年1月1日或之後所開立的個案才有列出「實用比率」)、住宅單位和停車位數目;以及樓花銷售範圍、總銷售量等。
由於並非所有發展商都會公開銷售樓花,故對一些未作公開銷售樓花的樓宇項目,局方會註以「工程所有人報稱未作樓花銷售」的字眼;一些草則仍未獲批的項目,因正式入則未獲批,也不會在網上查到相關樓花資料,但市民可據此得知其審批狀況,從而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