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共開立了八十一個制裁卷宗,所有卷宗按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及審理,尤其按法定步驟通知違反者進行答辯。目前已完成首宗制裁程序,對非法提供住宿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階段。
跨部門工作小組在過去兩個多月採取持續打擊行動,在現場抓獲十二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十二名招攬者、十二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除了現場抓獲的非法提供住宿者外,在制裁卷宗跟進過程中會繼續調查有否更多涉及違反者。
旅遊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違反者展開制裁程序。目前已對一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若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
同時,六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二人已繳納罰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入境前必須繳交罰款,否則禁止他們再次進入澳門。
根據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可科處澳門幣二十萬至八十萬元,招攬者可科處澳門幣兩萬至十萬元。不合作義務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至兩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本月19日至今天(25日)下午五時,封印了4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現場抓獲2名招攬者、2名管理人、1名逾期逗留者及2名非法入境者。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小組共檢查999個次單位,涉及單位692個,封印了81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01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16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803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367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16名逾期逗留人士、14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獲12名提供住宿者(經營者)、12名招攬者、12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6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