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社會房屋於2009年9月28日正式接受申請,社會房屋為租賃性質。首日房屋局、社團派出約10,600份申請表;全日共接到26宗申請,累計有1,580宗查詢個案,整體秩序良好。房屋局呼籲是次申請期共3個月,亦非採取先到先得的形式,居民無須急於遞交表格。
首日申請秩序良好
社會房屋申請首日,房屋局特別提早於8時開門,並迅速於30分鐘內疏導200多人。房屋局安排同事於大門派發申請表,大部份人士索取申請表後便自行離去,部份人士需進入大堂查詢申請內容;新舊兩個接待處同時運作,起到分流作用,整體秩序良好。
根據資料,截止9月28日下午5時,房屋局派出約5,400份表格,社團約5,200份,合共約10,600份。房屋局共接到26宗申請,累計有1,580宗查詢個案,包括1,280宗親臨查詢、300宗電話查詢。
因應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的展開,房屋局十分重視,所有主管於8時上班外,亦有30多位具體操作的同事提早上班。與此同時,管理公司增派人員在場維持秩序,並得到治安警察局的積極配合,派出警司及多名警員在附近街道協助維護。
家團須親臨交表格
就此,房屋局再次提醒市民,全澳有71個地點可索取申請表,而社會房屋的申請由9月28日至12月28日,共3個月,居民有充足時間填寫申請表及準備所需資料。申請非先到先得,申請期結束後會為申請統一計分排序,呼籲無須急於遞交表格。
已排列在總輪候名單內的仍未獲分配租賃社會房屋之家團,將維持原有的排序,無須再次呈交新的申請表。
考慮到申請家團的個人資料保障,是次申請不能以郵寄方式遞交資料,需由家團親臨房屋局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才能取得申請編號,作為日後無論以電話或在網上等查詢之依據。
房屋局建議居民在填寫申請表前,詳細閱讀申請表及填寫申請表指引;家團代表須在申請表的前3版右下角作出簡簽。填寫申請表的樣本和指引,以及相關聲明書的表格可於房屋局網頁下載。
住屋補助接受申請
為繼續在財政上補助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減輕有關家團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將《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延長一年,至2010年8月31日止。重新接受申請的期限由2009年9月29日起至11月30日,效力追溯至2009年9月1日;9月份的補助金將於翌月發放。
房屋局分階段按序發函通知各有關家團,當中已受惠該計劃的家團將獲函通知無須重新提交申請表,繼續有權獲發住屋補助。未曾提出申請的家團則隨函附上申請表及填表指引乙份,以供填報申請及了解有關注意事項。由於申請期有兩個月,房屋局呼籲符合申請資格的家團無須急於計劃推出初期提出申請。住屋補助的申請表可於房屋局網頁下載。
詳情可致電房屋局熱線2859-4875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