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某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向選管會及廉政公署投訴,報稱有本局人員直接或間接地受到上級干擾不可投票給該組,本局有以下的回應:
1.本局仍未收到選管會及廉政公署對所謂“投訴”的轉介,故本局仍不了解是否存在有關“投訴”及其內容;
2.事實上,本局曾經於2009年9月2日收到行政暨公職局第0909020001/DTJ號題為《選舉程序進行期間公共實體的中立與公正無私》傳閱公函,並將之轉載於本局2009年9月9日出版的第69-B號工作指令,讓全局人員知悉及遵照執行;
3.另外,依據上級指示,本局於2009年9月11日下午召開全體主管會議,佈置選舉期間的工作安排,期間再次傳達上述傳閱公函的內容,強調尊重任何人的投票意向,但公共行政人員特別是本局執法人員必須保持中立及公正無私,尤其不能幫助任何組別候選人員拉票;另外,領導層亦於會上著令刑偵主管人員確保選舉日當日當值的人員有足夠和合理時間投票,以保證他們的投票權利;
4.本局嚴正聲明,領導層沒有以任何明示或暗示方式,對屬下主管及人員作出其他有關選舉的指令;
5.事實上,如有人曾作出上述所指之“投訴”,上述不實指控已經構成誹謗罪,本局會立即深入調查有關謠傳的來源;
6.本局將會把上述工作指令及會議的錄音資料毫無保留寄送選管會及廉政公署,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