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2008年11月30 日,以在囚人所持之身份證明文件作分類,被囚於澳門監獄的外籍在囚人總數為83人(44人服刑,39人羈押候審);其中男性70人(42人服刑,28人羈押候審),女性13人(2人服刑,11羈押候審)。
其中較多來自於:泰國(18人)、菲律賓(11人)、越南(10人)、馬來西亞(7人)及坦桑尼亞(7人),其他人士來自孟加拉、日本、巴基斯坦、葡萄牙、印尼、韓國、新加坡、尼日尼亞、柬埔寨、秘魯、加納、象牙海岸、南非、烏干達、緬甸、尼泊爾、幾內亞、塞內加爾、俄羅斯等。
黃傳發表示,由於澳門是一個國際化的開放城市,而城市規模相對較小,涉及的語言種類甚多且具有不可預計性,警方不可能設立或培訓一支包括不同語種的翻譯隊伍,故從善用資源的角度考慮,會維持現有的提供翻譯的模式。
此外,黃傳發在回覆議員高天賜有關《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時表示,《通則》是一份具有章程性質的法規,在不影響法規之穩定性前提下,為配合當今社會發展需要,一直對《通則》作出各種修改。對有關制度的全面修訂一直進行研究,此工作需極度謹慎進行,尤其是在保護軍事化人員利益方面。相關具體個案,完全按《通則》規範執行。
另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在回覆議員區錦新的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一方面從強化特區政策執行的統籌與協調機制著手,根據《路線圖》的規劃設立了公共行政改革的中央統籌架構,以建構完善的政策諮詢網絡,並有效統籌及執行公共行政改革的政策。同時,特區政府亦將逐步強化其他政策領域的統籌功能,確保各部門的有效協調,從而有利相關政策的執行。
他又指出,將透過《路線圖》機制,根據相關部門的實際互動情況作出評估並確認需要,配合政策內容的相關性作出調整,從而完善職能部門的設置。直至本年9月底,回歸後新設立的部門共有23個。而各新部門的人員並非完全因為部門的設立而新增,而是在原來執行原有職能工作的基礎上增加的,如交通事務局的人員組成主要來自民政總署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內的相關專責附屬單位。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34/III/2007、753 III/2008及314/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