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廣利大廈商場擬改建為護老中心,該大廈業主會代表今日(三十日)下午拜會土地工務運輸局,除反映大廈小業主對有關項目的意見外,亦查詢相關項目的工程施工准照審批進度。局方表示,該申請目前仍在審批中。而按現行法律規定,凡更改單位用途必須獲得民法典所要求的小業主同意的比例,以及徵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
一行十多人的廣利大廈業主會代表在立法議員高天賜陪同下,今日與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建設廳廳長舉行會議,對該大廈商場業主將商場改建為護老中心存有異議。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回應時指出,政府對每一個改動單位間隔和用途的的申請均依法審批,而僅就工程施工部份的申請本局仍在審批中,至於行政牌照就由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審批。
局方強調,若業主計劃更改單位原有用途,如上述個案的業主有意將商業用途的單位改為社會設施用途,事先除要考慮單位的結構外,其必須還要獲得民法典所要求的小業主同意的比例。政府在接到有關申請後,會按其計劃更改的用途而會諮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就廣利大廈商場改建護老中心的申請,就會同時徵詢社工局、衛生局和消防局等部門的意見。
局方澄清,由於有關廣利大廈商場的工程施工准照申請仍然審批中,政府並未向申請者發出工程施工准照,對該大廈小業主懷欵有關護老中心項目已獲批並准予施工,局方將派員到現場瞭解情況,若證實屬違法施工,必定即時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