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頒佈行政法規,中止第3/2005號行政法規 “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第一條(四)項及第三條的效力,明(四)日起中止接受置業投資居留申請,以檢討實施多年的投資居留政策。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日下午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回答議員提問。行政長官被問到近期樓價及租金飈升,政府有何措施紓解本澳居民住屋問題時透露,明日生效的行政法規,將中止接受置業投資居留申請。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接受訪問時指出,有關行政法規只是中止置業投資居留的申請,特區政府將會利用這段期間檢討投資居留政策,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再制訂新的政策。
譚伯源解釋,約兩個月前,有流言指特區政府將於短期內把置業投資居留金額大幅提升至三、四百萬澳門元,或即時取消投資居留制度,鑑於當時市場炒風熾熱,他曾針對流言作出回應。
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非常關注投資居留的情況,但正如行政長官指出,任何決定都必須即時實施,若他在回應流言時發放正在檢討有關政策的訊息,只會令流言更多,炒風更盛。他深信,特區政府今日頒佈的行政法規,獲得廣泛的民意支持作為基礎。
譚伯源表示,當局仍未決定中止接受置業投資居留申請的期限,但在行政法規生效前已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提出的申請,或已在貿促局登記並安排在輪候提交申請名單內者,將會繼續處理。
他補充,目前的輪候名單超過4,000人,排期至明年11月初,全部輪候名單均為記名並已登記申請者的證件。特區政府已充分考慮到,這段期間,不排除會有傳言稱可炒賣輪候名單或優先排期,當局將於今日稍後或明早把整份輪候名單及詳細資料送交廉政公署備案,相信貿促局亦會作出有效的監管。他重申,特區政府在檢討政策期間,定會繼續密切注意市場情況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