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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延長修訂公職法律制度的諮詢期

行政公職局
2006-02-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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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聯同法律改革辦公室於本月9日及13日舉行了四場關於“職程制度”、“合同制度”及“招聘制度”的諮詢會,聽取了各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主管、行政及財政範疇人員、公務人員團體的意見,並且開設專題電子郵箱及直接寄交法律改革辦公室的方式,接收意見或建議。

四場諮詢會取得了積極回應,會上反映的意見或建議對修訂工作具有參考價值,為更深入及廣泛收集意見,特區政府應要求決定將諮詢期限由本月28日延長至3月15日,各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團體及公務人員可於3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寄交或電郵至“法律改革辦公室”(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大豐商業大廈6樓)(電郵:consultation@gr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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