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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國護照過境的內地旅客的逗留期限將縮至最多14天

治安警察局
2005-11-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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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持中國護照來澳的目的主要為過境前往第三地及為了配合持個人遊簽證來澳旅遊的政策安排, 由2006年1月1日起, 持中國護照(俗稱因私護照) 的內地旅客, 過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獲准的逗留期限將縮短至最多14天, 其餘過境條件維持不變(包括有效進入外國的簽證及相關機票)。若未有履行其前往外國目的地的有關旅客, 其再過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獲准的逗留期限將縮短至最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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