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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選舉法」

新聞局
2004-04-01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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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一)日細則性通過「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法案通過後,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籌備工作將有序地展開,特區政府會繼續加強「行政長官選舉法」的宣傳工作。

  行政會於二月九日完成討論「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並送交立法會審議,立法會在二月十二日開始展開公眾諮詢,並透過常設委員會收集意見,期間收到市民和團體遞交共三十九份意見書。

  有關法案於二月二十日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交常設委員會研究,委員會舉行了十次會議,期間與政府代表交換意見並完成意見書,政府經聽取意見作出修訂後,向大會提交法案的最後文本。

  立法會今日細則性審議「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列席會議接受議員提問及作出解釋,法案全部一百六十二條條文和相關附件獲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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