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公告仍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的一名肺炎患者已完全退燒,並正在康復中。經香港方面協助作冠狀病毒檢驗,結果為陰性,結合臨床表現不符合,可以排除患者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 (SARS)」。據此,病者於今天(四月六日)已搬離隔離病房。
關於“無症狀接觸者標準程序”,衛生局作出闡釋,指是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處理與曾「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 (SARS)」疑似病患有相當密切接觸,而未有病狀(發熱)的人士的程序。這些人士可能並無受到感染,也可能已受感染而處於潛伏期。SARS的潛伏期(從接觸病人至發病的時間)為兩至七日,最長可至十日。雖然處於這個時期的人士傳染性極低,但為了確保親友、同事和大眾的健康和安全,這些人士應該在和病患密切接觸後的十日內作家居隔離,並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 準備工作: 購買漂白水,口罩,電子式探溫針或水銀探溫針,食物和飲品;
2. 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3. 若可能,應盡可能在家中休息; 若衛生當局命令在家中休息,應嚴格遵守;
4. 在室內、交通工具內或周圍有人時應戴上口罩,若沒有戴上口罩,和他人說話時,保持1米(三呎)以上距離;
5. 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掩住口鼻,並將紙巾妥善處置及立即用皂液洗手;
6. 避免和家人同枱吃飯, 若同枱吃飯,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並使用公筷,公匙 ; 餐具可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浸泡30分鐘後清洗;
7. 隨時用皂液洗手,特別是在接觸眼、鼻或口之前後;
8. 若可能,應在獨立的房間內休息,避免和家人同床睡覺或接吻; 衣物,毛巾等應加入漂白水清洗;
9. 每天至少兩次,用稀釋100倍的漂白水消毒門把、開關等經常被手接觸等位置;
10. 避免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多擠迫的地方停留,若必要,一定要戴上口罩,出門前洗手;
11. 要求家人和同事亦嚴格遵守上述個人衛生守則;
12. 每天探熱兩次,若發熱超過38度,應到醫院求醫,並說明接觸史及出示家居隔離通知書。
目前本澳仍未有「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 (SARS)」的病例,衛生局將繼續加強各項預防措施,保障全澳市民的健康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