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之法律諮詢專責小組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二時半,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第七次會議,出席成員包括該專責小組召集人康偉、衛生局副局長李展潤、官世海、十三名專責小組成員、等等。
法律諮詢專責小組會議大致完成討論醫療事故法的主要問題,是次會議主要集中討論一些有關醫療事故法的細則性問題,其中包括醫療事故的定義。法律諮詢專責小組召集人康偉表示,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和醫療專業人士在醫療活動中,因違反醫療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明顯人身損害的事故。
另外,小組亦討論了賠償項目的具體標準,康偉表示,賠償問題是一項較為敏感的項目,各成員均發表了不同意見,因此該項目仍未能達成共識,並有待下次會議上繼續討論研究。
出席是次會議的十三名小組成員包括:孔競勉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曹潤才 (澳門中華醫學會)、林日初 (澳門中醫藥學會,AIPPMCM)、葉頌聲 (澳門口腔醫學會)、劉擎雲 (澳門牙科醫學會)、尹一橋 (澳門護士學會)、何錦霞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馬敏燕 (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陳良 (澳門中葡護士會)、黎奕生 (澳門藥劑師學會)、何思謙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譚錫勳 (社會人士)、龔樹根 (社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