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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事務委員會重新界定青年團體定義

澳門特區政府
2001-03-0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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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事務委員會今(五)日舉行會議,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表示,會議主要就重新界定本澳青年團體的定義進行討論,避免青年社團間的工作重疊,浪費社會資源。

崔世安表示,目前獲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本澳青年社團共106個,隨著社會的發展,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討青年團體的定義,包括成員年齡、服務對象以及工作目標等方面。

他指出,委員會已基本上就青年團體的定義取得共識,稍後會再就政府資助的方式進行研究;預計可於六月提交青年政策的意見文本。他表示,有關的青年政策將列入二零零二年政府施政方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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