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犯罪活動
─ 2000年共8925宗,1999年共9262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337宗(- 3.64%)。
謀殺:2000年共11宗,1999年共40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29宗(- 72.50%)。
綁架:2000年共8宗,1999年共24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16宗(- 66.67%)。
強姦:2000年共6宗,1999年共7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1宗
(- 14.29%)。
盜竊:2000年共2732宗,1999年共3423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691宗(- 20.19%)。
盜竊重/輕型電單車:2000年共844宗,1999年共1140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296宗(- 25.96%)。
搶劫:2000年共551宗,1999年共674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123宗(- 18. 25%)。
縱火:2000年共94宗,1999年共149宗。2000年比1999年減少55宗(- 36.91%)。
傷害身體完整性:2000年共1240宗,1999年共1146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94宗(8. 20%)。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2000年共37宗,1999年共33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4宗(12.12%)。
勒索:2000年共97宗,1999年共67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30宗
( 44.78%)。
販賣麻醉品:2000年共176宗,1999年共128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48宗(37. 50%)。
引誘協助收容非法入境者:2000年共570宗,1999年共430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140宗( 32. 56%)。
《非法入境者概況》
遣返中國內地之非法入境者:2000年共2843人 ,1999年共3434人。2000年比1999年減少591人。
被遣返中國內地之逾期居留入境者:2000年共14505人 ,1999年共6481人。2000年比1999年增加8024人。1999年的數字未包括自願遣返中國內地之逾期居留入境者。
被遣返之外籍人士:2000年共1012人 ,1999年共1331人。2000年比1999年減少319人。
《青少年犯罪》
─ 2000年共172宗 ,1999年共101宗。2000年比1999年增加71宗( 70.3%)。
涉及青少年:2000年共266人 ,1999年共163人。2000年比1999年增加103人(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