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廿二)日出版的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的批示,設立「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促進及協調一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建設施的保養、現代化及發展,其中包括研究廣珠鐵路及高速公路延伸至澳門,及促進和協調固體廢料焚化中心和污水處理站的活動。
新成立的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工作包括:
(一) 研究和整體協助將會制定的建設發展計劃;
(二) 執行與計劃、開展興建和供給競投、分析建議書、準備合同和協助建築監督工作有關的活動,並對基礎設施進行測試;
(三) 直接和積極參與一切有關合同磋商以及可引致期限、財政限制或其他合同規定更改的決策性活動;
(四) 協調各部門和實體直接或間接參與研究、開展工程或提供服務;
(五) 協助推展進行中的項目及被納入路城計劃的公共或私營大型建設發展計劃,並進行技術監管,尤其有關環境和景觀的構造,以及整體大型建設和運輸及鐵道通道方面;
(六) 對廣珠鐵路和高速公路伸延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研究;
(七) 促進和協調固體廢料焚化中心和污水處理站的活動;
(八) 就增加廢物處理量進行研究,尤其有關危險品或特別廢料、以及處理設備的更新和現代化方面; (九) 透過控制污水淨化的數量和質量,跟進污水處理廠的運作;
(十) 跟進和監督有關被特許人營運固體廢料焚化中心、污水處理廠、以及提供固體廢料遷移和清潔服務的活動;
(十一) 在所有與為實現其目的有關之行為上代表政府。
建設發展辦公室由一名主任領導,並由一名副主任協助。 原有的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及路填海區發展辦公室將於下月三十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