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及科技发展局/金融管理局】
第三轮抗疫电子消费优惠使用期至2023年2月28日,在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尚未用完电消优惠的居民,可按自身的需要及习惯进行消费,享用剩余的启动金及七五折立减额优惠。生活补贴将在电消优惠全数用完2个工作天后发放。
电消优惠使用期届满后,未用完的优惠款项将会返还特区政府库房。于2023年3月2日起,未用完电消优惠的居民可按在电消计划所选择的相同方式(移动支付自动注入或消费卡拍卡增值)领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拍卡增值的最后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