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通讯技术快速发展及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积极推进《电信法》的立法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法案框架内容,邮电局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2日期间,展开为期三十日的业界咨询,并于今日(12月18日)举行两场业界咨询讲解会,由邮电局刘惠明局长及相关主管人员主持,向业界代表、专业团体及政府部门详细介绍法案内容,听取各方宝贵意见。
《电信法》法案旨在为澳门电信网络的建设、管理、经营及服务提供,建立一套完整且具前瞻性的基础性法律框架。新法案将取代已实施超过二十年的第14/2001号法律《电信纲要法》,以建立一套以“技术中立”为核心的汇流监管制度。在新制度下,网络建设和服务提供将独立发牌并采用申请制度。
网络营运商可透过共享无源基础设施或租用特区政府指定提供者提供的管道空间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加速公共电信网络的构建;而服务提供者可与网络营运商合作发展崭新的单项或组合式的电信服务;电信服务价格的监管将会简化,以便电信公司能更快地回应市场变化;若电信市场竞争不足,则会对具有显著市场力量的公司施加特定的监管义务。
在用户权益保障方面,电信公司需针对严重影响服务的事故,向使用者实施补偿机制。同时,将对电信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应提高罚款金额,并增设强制性金钱处罚。至于现有牌照持有人及电信批给合同承批人,则可在新法生效后的六个月内选择过渡至新牌照。
是次咨询是法律起草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邮电局代表在会上详细说明了《电信法》的各项要点,与会各界代表踊跃发言,提出多项具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邮电局代表逐一作出响应及解释,双方进行了积极而深入的交流。刘惠明局长于会上感谢各界的参与,并表示期望透过是次咨询,广泛汇聚业界、专业团体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共同完善《电信法》草案。邮电局将综合分析所收集的意见,致力构建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提升电信服务品质,推动澳门电信业与特区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