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本澳中小企营商环境,市政署经听取业界意见,在兼顾社区环境与居民生活等因素的前提下,并检视和梳理过往露天茶座的申请条件及营运状况,订定了新的食肆露天茶座申请准则和相关规定,今(15日)起以试点形式接受符合条件的饮食或饮料场所、餐厅、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请。市政署将持续监察成效,创设有利条件盘活社区经济。
餐饮业界一直就设露天茶座提出诉求,市政署早前曾先后和市政咨询委员会、三区社区服务咨询委员会及多个工商餐饮业团体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订定新的申请条件及营运规则,包括就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与卫生、噪音控制、行人通行空间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并将联同监管部门对申请个案进行审批。同时,将在获批场所开业后,加派人手重点巡查,督促商户遵循各项营运要求。
露天茶座属于一种特色休闲餐饮模式,市政署经梳理分析“雅文‧湖畔”及南湾马统领围露天茶座的运作情况,重新制定“露天茶座申请条件”及“露天茶座营运规则”指引,新营运规则明确具体规范,包括禁止露天茶座在每晚九时至翌日早上九时对外开放,禁止在露天茶座范围内放置扬声器或其他同类发出声响的设备,且须遵守《噪音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户须保持露天茶座范围及毗邻地方的清洁卫生,营运期间定时清洁有关范围,亦须于每日使用后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清洁地面污渍、每天结束营业后须立即妥善收回占地上的所有物品;并订定热带气旋及风暴潮等恶劣天气下的营业安全指引,兼顾公共安全及卫生。